自由的法读书笔记

时间:2024-06-23 05:09:22

自由的法读书笔记

自由的法读书笔记

篇一:自由的法读书笔记

一、德沃金 (Dworkin)与《自由的法》

当代世界法学界颇具权威性的人物。在书中,他通过宪法的道德解读,将政治道德引入宪法的核心。道德解读无疑在美国宪法生活中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同时也造就了联邦最高法院所有最伟大的宪法判例,这些判例涉及了最近20多年来美国国内几乎所有的重大宪法争议,如权、纠正种族歧视措施、色情文学、同性恋、安乐死和言论自由等。作者在每一个问题上的敏锐眼光、逻辑思维、有条理的阐释,都为我们提供了法律诠释的方法和视角。

二、生命与死亡

生命是什么?生命是生物的组成部分,人的生命是指有意识的存在,生命具有感情,生命的由来是伟大富有精神意义的,对人类具有重要作用。书中提及了权问题,就有关系到保护“潜在的生命”的合法权益。

我们都知道,关于胎儿利益的保护,一直都是有争议的。胎儿尚未出生,当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难以保护胎儿的权益。民法课上关于胎儿的利益保护有三种说法,我总结如下:第一,胎儿的保护是从受孕开始的,即胎儿就是民事主体;第二,胎儿的保护从出生开始,有溯及力,课溯及至受孕之日。也就是说,胎儿一出生就有民事权利能力,而且权利能力还可以追溯到受孕之日;第三,胎儿的保护是从出生开始的,因此胎儿不属于民事权利主体。我国采用的就是第三种。如此看来我国民法通则并没有很好地保护胎儿,但是其他法律会有所补充,如继承法。即我国继承法所提到 ……此处隐藏1894个字……这两种方法,都无法获得实践的支持。

道德解读遭到了多数至上主义者的反对,多数至上主义认为,在重要事务上,最终作出的决定应该符合大多数或相对多数人的意向,或者说应该有充分的信息和足够的时间来反映他们的意向,而不是听任少数精英的道德解读。多数至上主义与集体主义和功利主义不同的是,多数至上主义并不否认个人拥有受大多数人尊重的重要的道德权利。为了挽救道德解读,德沃金提出了民主的合宪性概念,民主的合宪性概念对多数至上主义政府持下列态度,即民主意味着政府受制于所有公民具有平等地位的条件,即他所谓民主的条件。究竟是道德至上主义的民主观念更好,还是反对多数至上主义的合宪性民主更合理,德沃金要求以民主社会追求的三大目标,即自由、平等和共有社会(博爱)来衡量和评判。

在考察这三大目标之前,德沃金首先考察了人民的概念。人民是指,人们集体行事,但有两种集体行为必须加以区分:统计性的行为和共同兼顾的行为。统计性的行为是指个体不具有作为一个群体的行动意识,群体的行动只起到个体行为中的某些功能的那种集体行为。比如外汇市场使美元贬值的集体行为就不具有这样集体意识。当集体行为不能被分解为个体行为的某些统计性功能时,当集体行为被设定为一个特殊的、与众不同的集体性代表机构时,这种集体行为就是共同兼顾的。这两种行为之间的区别导致了对“民主即是政府来自于人民”的两种不同理解。第一种理解是统计性的:在一个民主制度中政治决策要符合公民个体所组成的某种功能机构的愿望或投票表决结果;第二种是共同兼顾的解释:在民主制度中,政治决定由人民作出,而不是由某个由个体组成的一部分人来决定。在这里,德沃金与卢梭有着惊人的相似。德沃金认为,赞同多数至上主义前提的理由,是基于统计性的理解而不是共同兼顾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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